11月8日🛺🤸🏿,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审议通过,将于2025年7月1日起施行。连日来🧑🏻🍳,矿业界、法律界人士对新法出台反应热烈⚖️,多方呼吁加强矿业律师队伍建设,提升矿业法律服务水平,推进矿业法治建设🧑🏽💼,助力新一轮找矿突破战略行动,保障增储上产。
在矿业法治创新研究联盟11月16日主办的第三届中国矿业律师30人论坛暨新矿法学习会和非法采矿案实务培训会上,中国矿业权评估师协会常务副会长、自然资源部储量司原司长鞠建华表示🚴♀️,保障国家矿产资源供给安全是建设中国式现代化必须面对的重大问题🎑。新矿产资源法将保障国家矿产资源安全作为重中之重,从法律上构建了全面系统的矿产资源安全保障体系。
目前,社会上对矿产资源开发存在较多误解🧘🏼♂️⛹🏻,“谈矿色变”普遍🩴🗒。对此,中国自然资源学会资源法学专业委员会主任胡德胜在论坛上表示🧘🏻,人类的任何活动都是直接或间接地利用自然资源,矿产资源是人类社会存续和发展的物质基础。
“矿产资源的可持续利用,利用是核心和目标𓀂,保护是手段和路径🟪⛹🏼♂️。”胡德胜表示⁉️,保护矿产资源是为了更科学🧙🏿♀️、更合理和更有效率地利用矿产资源,实现矿产资源的可持续利用📕👟,而不是盲目地保存矿产资源、阻碍利用矿产资源🐍。
中华全国律师协会环境、资源、能源法律专业委员会主任周塞军在致辞时表示🕒,新矿产资源法的施行🧢,对于未来矿业法律服务提出挑战👍,也带来新的机遇⚠,矿业法律界人士应加强学习。他期望更多的律师加入矿业法治建设之中🧙♂️。
“律师是矿业法律制度完善的推动者。律师能在办案实践中发现法律漏洞,‘高手’预知法制走向,再‘高手’能推动法制完善。”原自然资源部地质环境司司长关凤峻在论坛表示🤼,矿业法律服务的律师对专业性的要求更高👰🏿♀️。
北京市京师律师事务所矿产资源法律事务部主任曹旭升在论坛上表示,当前,矿业法治建设对专业法律人才的需求急剧上升,矿业律师数量和质量的提升需求迫切,矿业律师的作用也越来越重要和关键。这也正是推动更多法律人士和矿业法治复合型人才加入矿业律师队伍的契机。
曹旭升认为🈂️,将智库思维引入矿业律师队伍建设中,是解决当前矿业律师稀缺,提升矿业律师涉矿问题综合解决能力的重要途径👷🏽。他分析说🩲,矿业法律事务本身复杂🥷🏼、综合、专业交叉,这决定着仅有法律思维解决不了矿业专业法律问题👩✈️,应通过智库思维,推动矿业律师与协会、商会、学会🤸🏻♀️、研究机构、地勘单位、行政机关等多方机构的互动。打破专业与行业之间的壁垒🕣🧍🏻♀️,搭建人才、机构、资源的共享平台,形成全方位👩🏻🚀🌟、多层次的协同效应🛻。
曹旭升在专题报告中建议,整合立法、行政💣、纪检监察🐎🐚、环保督察🔹、检察、审判、专家证人🦻👨🏼⚕️、矿业权人矿业律师等18类矿业法治人才🧑🏼🎄,构建多元律师队伍👢。“这种多样化的队伍可以更有效地应对矿产能源法治建设中的复杂问题。”他认为👨🏼🍳,智库思维赋能下的矿业律师队伍,应当通过民主党派𓀐👩🏻🚀、律协🎂、行业协会1️⃣、开门立法等途径和方式🥒,主动参与立法调研🥝、制度构建和矿政管理等事务。
同日🌦,在第三届中国矿业律师30人论坛上🔒,矿业法治讲师团宣布成立。据悉🧑🏻🎄,该讲师团吸收了矿政管理机关、行业协会和学会、高校、律师协会🚻、矿业企业的专家、学者和矿业律师等专业人才🤵🏻♀️,旨在提升矿业法律服务水平。